各学院:
现将2008年春夏学期成人学历教育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成人学历教育2006级(个别为07级)部分专业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各学院专业如下:
经济学院:经济学(函授) 光华法学院:法学(函授)
教育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函授) 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业余)
外语学院:英语(业余) 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业余)
机能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函授)
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函授)
信息学院:通信工程(函授) 建工学院:城市规划(函授)
环资学院:环境工程(函授) 生仪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函授)
医学院:预防医学(业余) 药学院:药学(函授)
管理学院:会计学(业余) 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函授)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函授) 传媒学院:新闻学(函授)
继教学院:工商企业管理(业余)
二、评价时间:本学期授课结束前。
三、评价内容:
1、 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语言表述等。
2、课程:课程内容;对工作的指导作用;教材与教学要求的匹配程度等。
四、评价方式:问卷调查形式。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好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结束后及时将评价表上交继续教育管理处质量控制办公室。
联系地址:玉泉校区第十一教学大楼440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87952545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