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继发〔2008〕8号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各专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自1999年成立以来,对学校继续教育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新的发展需要,促进学校继续教育跨越式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各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的组织机构,完善其工作职能,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加强继续教育的归口统筹管理。各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全面负责本学院继续教育(含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的归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详见附件1)。
二、完善继续教育中心的组织机构。各学院要全面审视继续教育中心的机构设置现状,建立健全中心的组织机构,中心由院级领导直接分管,中心主任由院级领导兼任或专职在编人员担任,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副主任。
三、建立继续教育中心的信息员制度。各学院继续教育中心明确信息员1人,负责本院新闻采集及信息上报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填写“继续教育中心人员组成一览表”(见附件2),于
联系电话:87951024
联系人:宋韬
地 址:玉泉校区教十一楼446室
继续教育管理处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