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继发〔2009〕8号
继续教育学院,各校外学习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建设和管理,鼓励先进校外学习中心,宣传优秀学习中心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优秀学习中心的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校外学习中心管理与服务水平,切实提高我校远程教育教学与服务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评选“浙江大学远程教育2009年度优秀校外学习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学习中心建立2年以上,且在校生规模200名以上;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范履行与学院签订的办学协议,严格遵守招生有关规定;
3、办学条件和管理服务水平良好,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学习支持服务,受到学生与学院较高评价;
4、有较好的教学、管理或服务创新实践,并取得显著成效;
5、发生严重教学、管理事故,招生、考试有较严重违规行为,因管理服务缺失受到学生投诉较多或社会反映较差,以及已停止招生的学习中心无申报资格。
二、评选名额
6—8个。
三、申报和评选程序
1、学习中心按照申报条件和评优标准,进行自荐申报;
2、学习中心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浙江大学远程教育优秀校外学习中心申报表》(附件2)和《浙江大学远程教育优秀校外学习中心自评表》(附件3),并将评选材料于
3、继续教育管理处会同继续教育学院组建评审小组,拟定评审方案;
4、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出校外优秀学习中心;
5、校外优秀学习中心名单网上公示;
6、学校继续教育年度表彰大会表彰和奖励。
四、申报时间
校外学习中心申报截止时间:
五、咨询及联系电话
继续教育管理处:章瑞莲,0571-88981104;继续教育学院:查学军,0571-86971381。
附件 1:《浙江大学远程教育优秀校外学习中心评优标准(试行)》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