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在部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04浏览次数:15

 
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
2011年11月7-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部分高校调研后,出席部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近日,中共教育部党组下发了《关于学习贺国强同志在部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深入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领会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
贺国强同志指出,高校是汇聚人才、培养人才的高地,是知识创新、科技创新的摇篮,是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他强调,要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高等教育发展道路;要坚持提高办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要坚持产学研相结合,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积极贡献;要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增活力;要坚持从严治校,为高校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关于高校反腐倡廉建设,贺国强同志强调,要抓住反腐倡廉教育这个基础,切实筑牢高校师生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底线;要抓住监督管理这个关键,切实加强对高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要抓住执行纪律这个重要手段,严肃查办高校违纪违法案件;要抓住完善制度这个重要保障,切实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切实形成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
贺国强同志的讲话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政治性、针对性强,对新形势下推动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学习贯彻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紧密结合,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党的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中央部署,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上来。要全面把握讲话内涵,以讲话精神指导我校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增强信心,坚定决心,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创新,为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全面贯彻讲话精神,促进学校改革发展
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加强重点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大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切实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
坚持提高办学质量。始终把提高质量作为高等教育的生命线,把人才培养作为学校中心工作,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各方面,深入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提高为突破,深入实施新一轮“985”工程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步伐。
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个主线,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意识,积极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公益性研究,引导支撑产业升级和社会管理。创新科研组织管理模式,激发创造动力和活力,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多功能的综合优势,有效整合社会创新力量和资源,建立产学研联盟,大力推进协同创新,为实现国家、区域创新能力的显著、持续提升作贡献。
坚持改革创新。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突出重点,破解难点,大胆突破制约学校科学发展和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力弘扬求是创新精神,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观念、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大学治理结构,推进依法治校,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大力实施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坚持从严治校。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扎实提高学校管理科学化水平。深入开展“一流管理、服务师生”等主题活动,提高干部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升研判和处置能力。
大力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继续推进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和项目实施工作,加强思想库建设,更好地服务国家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
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导的大学文化,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研究,实施基础研究中长期重大专项和学术文化工程,推出一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标志性成果。办好求是大讲堂和各类学术论坛。组织实施校园文化创新项目。凝练和培育大学精神,充分发挥文化传承创新功能。
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保障学校健康发展
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反腐倡廉意识。反腐倡廉建设是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不断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筑牢师生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底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从思想上工作上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加强学生廉洁修身教育,通过开设廉洁教育课程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把廉洁教育融入学校课堂教育、学生管理和学生生活全过程。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不断细化配套措施,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促进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以防范廉政风险为核心内容,深化岗位廉政责任体系建设,努力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抓紧出台有关实施办法,加强干部兼职管理。全面总结2008—2012年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调研,着手准备制定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加强对学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进一步深化阳光治校,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把“七个关口”。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严把招生录取关;建立健全规范基建工程监管制度,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严把基建项目关;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内部采购监管制度,严把物资采购关;加强对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学校预算外资金管理,加强办班费用收支管理,严把财务管理关;切实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严把科研经费关;完善校办企业治理结构,建立适应学校产业发展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严把校办企业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倡导优良学风,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严把学术诚信关。
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维护学校稳定。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教育部直属高校信访举报情况通报制度和信访办理结果反馈制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完善考核办法,健全责任体系,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努力形成运转协调、衔接紧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加强学院(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加强廉政理论研究。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整合力量成立专门研究机构,深入开展对反腐倡廉相关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深入开展社会转型期廉洁教育研究,不断推出有分量的研究成果。
强化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讲话精神、提高学校改革发展水平、推动学校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强监督,加大协调,促进落实。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学校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学校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