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部机关创新创优项目2010~2011年评优以及2012年申报立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04浏览次数:9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中共浙江大学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一流管理服务师生”主题活动实施方案》(浙大党办〔2012〕8号要求,现制定校部机关“创新创优”项目的2010~2011年评优以及2012年申报立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对上一年度“创新创优”项目部门间相互评比验收的基础上进行评优,做好总结交流和宣传推介工作。继续开展新一年度的“创新创优”项目申报与评比工作,激励机关各部门在做好日常基础性、规范性管理工作的同时,结合各自职能,抓重点、攻难点、显亮点,积极开拓创新,改进工作方法,服务广大师生,提高管理绩效,不断提升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二、实施办法
本次校部机关“创新创优”项目的2010~2011年评优工作以及2012年的申报立项工作将同时进行。2010~2011年的“创新创优”项目将由专家组作最终验收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评定优秀项目8~10个,并予以表彰。2012年的“创新创优”项目仍按“创新”、“创优”和“攻坚克难”三大类别申报,参加对象为校部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由专家组评审确定是否马上立项或经修改后再予立项
三、工作程序
1、项目申报。校部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应在认真研究讨论的基础上,首先,自主确定本部门的2010~2011年项目是否申报参加评优,其次,积极申报1-2项2012年度“创新创优”项目,并于2012年6月5日前将2010~2011年项目是否申报参加评优,以及2012年度申报立项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机关深化作风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申报表见附件,鼓励跨部门联合申报。(联系人:陈飞 Tel:88981801,Email:chenf5@zju.edu.cn)
2、成立专家组。成立由有关校领导、校党代会和“双代会”代表、高教管理专家及教师代表组成的创新创优”项目专家组,负责项目的评优和立项评审工作;
3、材料准备。机关深化作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校部机关各单位上报的2010~2011年创新创优”项目验收材料、机关各部门互评相关结果、参考标准以及2012年项目申报材料等提前送达各位专家组成员;
4、评优与立项。2012年6月15日左右召开评优及立项评审会。校部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派有关负责人进行项目评优验收和申报立项材料宣讲,2010~2011年项目申报参加评优的每个项目宣讲时间8分钟,申报参加最终验收的每个项目简要介绍2分钟,2012年度“创新创优”申报立项项目每项宣讲时间5分钟。由专家组成员讨论确定验收评优和立项评审的具体原则、项目评优和立项结果、下一步工作指导意见等。
5、在机关“一流管理、服务师生”专栏公布评优和立项结果,并将专家组的下一步工作指导意见邮件告知各部门(各单位),适时进行表彰。
 
                          机关深化作风建设领导小组
                              2012年5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