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
我校七大学部已全部成立,随着各学部、院(系)组织构架的基本形成,为进一步理顺学校管理体制,完善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制度,继续教育管理体系也将做出相应的变化调整。经研究决定:重新确定各学院(系)继续教育中心建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系)必须建立和完善继续教育中心组织建设;
2、继续教育中心必须明确中心主任和分管领导;
3、继续教育中心负责本院(系)继续教育归口管理工作,是各院(系)的办学主体。
请各学院(系)填写表格《浙江大学院(系)继续教育中心申报表》,并加盖学部和院(系)印,于
联系地址: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研究A楼403室
联系人: 梁天华 联系电话和传真:88981040
Email:lth@zju.edu.cn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