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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关于开展就业能力培训项目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09年12月02日 访问次数:10

各继续教育中心、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91124发布的关于公布2010届在杭高校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使用第二批培训项目及培训机构的通知》(杭劳社培[2009]330,我校就业能力培训证书已纳入2010届在杭高校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使用第二批培训证书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浙江大学就业能力培训证书由继续教育管理处统一制作、审核、发放;

2.就业能力培训项目申报、审批、办证流程参照继续教育培训项目执行;

3.就业能力培训项目应统一按照申报价格收取,不得加收额外费用;

4.教育培训消费券的使用办法按照杭州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5.就业能力培训项目学校管理费减半收取,暂行半年。

 

希各院系、承办单位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做好培训组织和媒体宣传,尽快开展招生工作,保证课程质量,严格把关,切实做好就业能力培训项目,使教育培训消费券真正惠及高校应届毕业生。

 

                             继续教育管理处

            2009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