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满足社会需求,促进浙江省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浙江大学综合性大学学科优势,为浙江省各行业输送各类高技能实用型人才,根据浙江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学校各专业学院、研究机构均可申报,申报单位应根据各自专业背景选报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以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
二、 申报要求
1. 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浙江省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核准表》,于
2. 需另附的补充材料包括:实施培训项目机构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证明材料,培训项目、培训目标、培训计划、师资、场地和设备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应材料;
3. 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每年申报一次,往年已成功申报项目的学院部门今年需重新申报(请联系继续教育管理处,无需递交申报材料),今后每年申报时间为12月底前,请有关单位相互转告。
联系人:柳樨,联系电话:88981040, E-Mail:liuxi@zju.edu.cn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201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