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继续教育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和相关办学单位:
随着我校继续教育发展,继续教育队伍规模也不断扩大,编外聘用人员已逐渐成为继续教育管理岗位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我校继续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实现继续教育队伍的专业化、科学化管理,并使评奖评优的数据真实有效,现将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1、登记对象为所有继续教育管理人员(含正式在编、经费自筹、退休返聘、临时聘用等)。
2、各单位请于5月15日之前将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以书面形式并学院盖章,汇总上报继续教育管理处407室,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yanl@zju.edu.cn。
3、即日起,工作人员若有人事变动,请至继续教育管理处网下载《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工作人员人事变更信息单》,并在5个工作日之内填写盖章后上报继续教育管理处备案。
4、凡未录入继续教育管理处聘用人员信息库的人员,将不得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先进个人的申报。
5、各单位应注重继续教育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加强对聘用人员日常管理与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继续教育管理处
201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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