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系),各有关办学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例》(浙大继发[201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继续教育(含教育培训、自学考试和远程教育,下同)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先进集体奖主要奖励办学单位在继续教育领域中综合业绩突出的单位。
先进集体奖设6-8项: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集体专项奖主要奖励办学单位在教育培训、自学考试或远程教育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
集体专项奖设7-9项:社会贡献奖、工作创新奖、组织建设奖、合作优秀奖(其中培训3-4项;远程2-3项;自考1-2项)。
3、先进个人奖主要奖励在继续教育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个人;个人专项奖主要奖励在继续教育教学或管理(包括综合管理、班主任工作、市场推广、项目策划等)领域中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专项奖设优秀教师和优秀管理者。名额详见分配表(点击链接)。
各类奖项不重复申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继续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自评和推荐工作,并于
联系人:
地 址:紫金港校区医学科研A楼409室。
继续教育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