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
随着我校继续教育发展,继续教育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为实现继续教育队伍的专业化、科学化管理,并使评奖评优的数据真实有效,经研究决定每学期对各办学单位继续教育工作管理人员信息进行更新。现将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1、登记对象为所有继续教育管理人员(含正式在编、经费自筹、退休返聘、临时聘用等)。
2、各单位请于
3、凡未录入继续教育管理处聘用人员信息库的人员,将不得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先进个人的申报。
4、各单位应注重继续教育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加强对聘用人员日常管理与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联系人:严 玲 88981034 熊晶蕾 88981090
继续教育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