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系),相关直属单位,各部处:
按照学校要求,依据《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例》(浙大继发[201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继续教育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先进集体奖:奖励在继续教育领域中综合业绩突出的办学单位。
先进集体奖设质量奖1名;集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6-8名。
2、集体专项奖:奖励在教育培训、自学考试或远程教育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办学单位。
集体专项奖设社会贡献奖、工作创新奖、组织建设奖、合作优秀奖共7-9名(其中培训3-4名,远程2-3名,自考1-2名)。
3、先进个人奖:奖励在继续教育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个人;个人专项奖:奖励在继续教育教学或管理领域中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专项奖设优秀教师和优秀管理者。名额详见分配表。
4、各类奖项不重复申报。
请各单位在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做好年度评优工作。
年度工作总结及数据表(附件1)按已通知时间(2012年12月2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yanl@zju.edu.cn;
请于2013年1月10日前将评优汇总表及集体奖、个人奖申报表(附件2、3、4)文本版签字盖章后送继续教育管理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anl@zju.edu.cn。
联系人:芦庆梅 严玲 联系电话:88981034。
地 址:紫金港校区医学科研A楼409室。
继续教育管理处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