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校继续教育总体部署和学校领导要求,为把我校继续教育“做强做大,做出品牌”,提升继续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切实落实“5410计划”,拟在我校在职或退休教师中聘任继续教育兼职督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负责对我校继续教育的教学内容和方法、教学效果、管理和服务质量及办学秩序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价,定期形成检查报告;协助继续教育管理处开展学员、教师、员工等对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满意率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聘任条件
1、自愿参加继续教育质量督导工作,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实事求是,责任心强。
2、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及教学管理经验,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文经管类学科背景优先。
3、有较好的沟通协调、文字表达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年龄一般不超过63周岁,身体健康。
督导员聘期一年(2013年3月─2014年2月),可续聘,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实施。有意者请填写《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兼职督导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于2013年1月15日前将登记表发送lqm@zju.edu.cn。
联系人:芦庆梅 联系电话:88981034
继续教育管理处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