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系):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浙教电传〔2013〕515号)《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和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布署落实项目申报相关工作。
一、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研读《通知》,并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填写《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书》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原则上要求已承办过省培训项目的办学单位予以申报。每个中心项目申报数量按我校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申报以学院(系)为单位,申报书需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项目申报汇总表(由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和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13年12月23日下午15:00前报至继续教育管理处(紫金港校区纳米楼315-2室),并同步发送电子版至liuxi@zju.edu.cn。
三、我处将对各院系申报的项目组织审核,并结合以往学员对承办学院(系)各类省培项目满意度评价情况予以综合考虑。审核通过的项目,由相关院系于2014年1月3日前登陆“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向省教育厅进行项目申报。
四、省教育厅评审通过的项目届时将在“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上予以公布。具体工作进程详见附件4《2014年上半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主要工作进程表》。
五、项目实施阶段请严格按照申报方案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原方案内容,请各办学单位对此予以重视。
六、具体申报流程按照我处有关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联系人:柳樨 联系电话:88981101 E-mail:liuxi@zju.edu.cn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和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书》
附件3:《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2014年上半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主要工作进程表》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