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经各院(系)申报,根据浙大继发【2008】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学院继教中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拟将《浙江大学各学院(系)继续教育中心及相关负责人名单》予以公布,请相关单位核对。
核对时间为2014年6月3日-- 10日。如对内容有异议,请于2014年6月10日前以信函形式反馈至继续教育管理处。
电子邮件:ces@zju.edu.cn
地址:紫金港校区东四316室
联系人:芦老师 88981034
继续教育管理处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