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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下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和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14年06月16日 访问次数:8996

各有关学院(系):

    近日接到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教电传〔2014〕204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和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并严格按照教育厅有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精神(附件2),加强对本单位省培项目的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估。

我处将于近日召开相关工作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则上要求已承办过同类省培训项目的办学单位进行申报。

    附件:

1. (浙教电传〔2014〕204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和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

2. 教育厅浙教办师[2014]14号文件“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

3.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1)258

继续教育管理处联系电话:88981040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