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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lx 时间:2016年04月26日 访问次数:1

各有关学院()

近日接到《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64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原则上要求已承办过同类省培训项目的办学单位进行申报。省厅要求“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申报项目的时间为201653日至513日,专家评审推荐时间为2016514日—22日,培训项目发布时间为2016525日。 请有意向申报的办学单位于428日前与我处联系。

联系电话:88981103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647号)

 

 

2016426

继续教育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