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知

当前位置 : 首页  新闻通知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lx 时间:2016年04月26日 访问次数:1

各有关学院(系):

近日接到《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6〕4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原则上要求已承办过同类省培训项目的办学单位进行申报。省厅要求“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申报项目的时间为2016年5月3日至5月13日,专家评审推荐时间为2016年5月14日—22日,培训项目发布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 请有意向申报的办学单位于4月28日前与我处联系。

联系电话:88981103。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6〕47号)

 

 

2016年4月26日

继续教育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