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浙江大学2018年继续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国家人才战略、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学校继续教育“高端化、品牌化、全球化”发展思路,以创新与发展的思路研究高校继续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热点和难点,推进学校继续教育决策与实践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学校继续教育实现“高水平、高效益”发展。
二、课题类型
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三、研究时间
重点课题研究时间为1─2年,一般课题研究时间为1年,从立项发文之日起算。
四、资助经费
根据课题设计情况给予经费资助,重点课题为1.5─2万元,一般课题为0.8─1万元,分两期划拨,开题后先拨50%,中期检查通过后再拨余下的50%。
五、课题范围
见《浙江大学2018年继续教育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
1、重点课题申报人须根据所列重点课题选题进行课题设计;
2、一般课题申报人可根据所列一般课题选题进行课题设计,也可在符合指导思想的前提下自拟其它课题。
六、申报要求
1、重点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职称者申报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一般课题申报人专业技术职称不限。
2、课题负责人每人限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它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项课题的申报。
3、申报人须在做好前期研究准备的基础上,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2018年继续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并将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报继续教育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uym@zju.edu.cn。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20日。
联系人:陆勇敏 电话:88981104 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一教学楼A408-2室
4、经评审批准立项的课题全部列入校级课题,由社会科学研究院和继续教育管理处联合发文予以公布并下达课题任务。申报人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课题经费的使用,并保证在预定的时间、以预定的成果形式高质量地完成研究。
5、结题成果要求
(1)课题研究报告:应全面反映课题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做到论据充足、论证科学,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2)其它研究成果:重点课题须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鼓励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一般课题须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或有会议论文1篇以上,或提供成果实际应用材料。课题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时,应注明“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研究课题2018年资助项目”。
社会科学研究院
继续教育管理处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