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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设机构负责人换届工作的通知

编辑:zql 时间:2018年04月19日 访问次数:61

为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浙江大学学院(系)、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内设机构设置和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党委发〔2018〕15号)等文件规定和学校《关于做好学院(系)、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换届工作的通知》(浙大组〔2018〕4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处务会议研究决定,拟于近期面向全处开展内设机构负责人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岗位 

1.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副科1人

2.教育培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正科1人 副科2人

3.质量与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正科1人

4.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正科1人

备注:

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正科1人)面向全校跨单位竞争上岗,根据学校要求另行竞聘选任。

二、换届方式

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采用民主推荐方式产生,面向处内全体教职员工。

三、换届原则

内设机构负责人换届调整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3、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4、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5、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6、民主集中制原则

7、依法办事原则。

四、岗位任职条件

符合《浙江大学学院(系)、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内设机构设置和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党委发〔2018〕15号)文件规定的内设机构负责人基本条件及选拔资格。

五、换届流程

1、内设机构负责人届末考评

2、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新一任内设机构负责人

3、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届末考评、民主推荐、岗位需要等情况,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人选。

4、任免意见和拟任免人选报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决定,由学校发文任免。

六、时间安排

1、4月上旬,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制定内设机构负责人换届方案,并报备组织部。

2、4月中旬,面向处内公布换届通知,启动换届述职考评和民主推荐准备工作。

3、4月下旬,组织召开内设机构负责人届末考评会议和民主推荐,开展新一届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

4、4月底,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任免意见,并上报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决定,由学校发文任免。

 

                                   继续教育管理处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