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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管理处关于开展2018年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编辑:zql 时间:2018年12月24日 访问次数:95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中共浙江大学机关委员会关于2018年机关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机关党委)等相关要求,将继续教育管理处2018年教职工年度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 考核内容

教职工的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

师德考核的内容和等级评定按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关于开展2018年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

年度考核根据机关教职工岗位职责和要求,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考察教职工是否具备岗位业务专业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知识更新运用发挥能力;是否具有勤奋敬业的工作态度、是否遵守劳动纪律;重点考察是否取得能综合反映个人工作能力、水平和努力程度的工作实绩。

二、 考核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在职在岗教职工都需要参加年度考核。2018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管理处涉及教职工11人。其中,2018年7月1日以后进校的教职工,由党委教师工作部和人事处直接确定考核等级。

三、 考核等级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考核结果为“优秀”人员的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20%,考核结果为“良好”人员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50%。

考核“优秀”的人员由机关党委授予年度“机关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从中选取1人报送机关党委,作为本单位参评“校级先进工作者”候选人,评选工作由机关党委统一组织。

根据考核人数及比例要求,继续教育管理处2018年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为2人、“良好”名额为6人;师德考核优秀名额为3人。

根据要求,年度考核结果“良好”和“合格”在计入人事档案时,都划入“合格”等级。

四、 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安排

1. 教职工本人进行个人述职;

2. 开展处内互评;

3. 开展领导评价;

4. 开展服务对象全覆盖满意度评价;

5. 根据分值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最终考核分数,并给出相应考核等级。

五、 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是教职工合同续聘、奖励、晋升、提升、深造和工资薪级、岗位聘任等级、年终岗位考核津贴调整的重要依据。

2018年度的年度考核浮动津贴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在考核优秀、良好和合格三个等级中拉开一定差距。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合同续聘、奖励、晋升、提任、深造等的重要依据。党政管理干部晋升、提任和深造的前提条件为在规定年限内年度考核应达到良好以上。党政管理干部岗位聘任应充分考虑上一个聘岗期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将其作为聘岗的重要依据。

六、 其他

中层领导干部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

项目聘用人员考核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另行开展。

师德考核和年度工作考核工作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继续教育管理处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