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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办事指南

编辑: 时间:2019年09月23日 访问次数:148108

自学考试办事指南

 

一、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

1、目前我校毕业论文(设计)一年做一次。

2、考生应先到浙江省各地市自考办(教育考试院)报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报名时间与理论课报名同时,仔细填写有关信息及联系方式。关注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网站通知,学校以信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考生。

3、考生收到通知后,应按通知上的有关要求来校报到,已在当地自考办(教育考试院)报名但未收到信件的考生可以按照网站的相关通知来校报到。

二、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

1、考生应先到浙江省各地市自考办(教育考试院)报名参加实践环节,报名时间与理论课报名同时,仔细填写有关信息及联系方式。

2、关注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网站通知,学校也会以信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考生。

3、考生收到通知后,应按通知上的有关要求来校报到,已在当地自考办(教育考试院)报名但未收到信件的考生可以按照网站的相关通知来校报到。

三、自学考试学位申请

1、考生可到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网站查阅学位授予的规定。

2、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考生应按网站公告的学位申请通知来校申请学位。

3、学校审核通过后,会及时在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网站公布授予学位的考生名单及领取学位证书的通知。

4、符合授予学位的考生应按通知要求来校领取学位证书。

 

四、自学考试毕业证明及成绩证明办理

1、自考毕业生到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开具毕业证明或成绩证明并盖章。

2、自考毕业生携带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盖章的毕业证明或成绩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到继续教育管理处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1A 408-2室)办理。

 

五、自学考试学位证明

1、自考毕业生至浙江大学西溪校区档案馆(0571-88273056)开具当年自考毕业生学位授予名册和学位申请表。

2、自考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证件照2张、学位证明办理申请书(本人申请)、由学校档案馆出具的当年自考毕业生学位授予名册和学位申请表到继续教育管理处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1A 408-2室)审核。

3、审核无误后,至办事大厅党办校办用印。

 

六、其他

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名、毕业申请、转免考手续均在当地自考办(教育考试院)办理。成绩证明、毕业证明、司法考试证明均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