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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师范司《关于组织遴选“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12年02月23日 访问次数:5350

各学院、各有关办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精神,教育部师范司决定实施“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资质认证工作。现将教育部师范司《关于组织遴选“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的通知》(教师司2012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校实际通知如下:

请各有关单位对照通知的要求积极申报,认真填写《附件3》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10份)于35日前递交我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柳樨  联系电话:88981040  E-mailliuxi@zju.edu.cn

 

附件1: 《关于组织遴选“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的通知》 

附件2: “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资质申请表.doc(该附件由学校主管部门填写)

附件3: “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学科(领域)申请表.doc

 

继续教育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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