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办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精神,教育部师范司决定实施“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资质认证工作。现将教育部师范司《关于组织遴选“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的通知》(教师司〔2012〕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校实际通知如下:
请各有关单位对照通知的要求积极申报,认真填写《附件3》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10份)于3月5日前递交我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柳樨 联系电话:88981040 E-mail:liuxi@zju.edu.cn
附件1: 《关于组织遴选“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的通知》
附件2: “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资质申请表.doc
附件3: “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学科(领域)申请表.doc
继续教育管理处
201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