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浙教办师〔2013〕72号)《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和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学校布署落实项目申报相关工作。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研读《通知》,并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填写《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书》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申报以学院为单位,申报书需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并将项目申报汇总表(由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于
项目实施阶段请严格按照申报方案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培训费用、时间、课程和师资等,请各办学单位对此予以重视。
具体申报流程和规范按照学校
联系人:柳樨 联系电话:88981101 E-mail:liuxi@zju.edu.cn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和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书》
附件3:《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2013年下半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主要工作进程表》
继续教育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