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办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综合改革,进一步促进管理重心下移,优化流程,强化服务,提高效率,经研究决定,开展继续教育证书在线打印试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5年11月13日-11月20日。
二、试点单位
自主申报(表格见附件1),评估后选择若干单位试点;待时机成熟后,将推广至各院(系)。
三、其他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证书在线打印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2。
请将申报表于11月20日前交至继教处综合办。经综合评估后,试点单位名单将在继教处网站公布。
联系人:卜杭斌 88981034。
继续教育管理处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