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
根据学校寒假春节期间相关安排和有关工作要求,继续教育管理处就2023年寒假春节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强化值班纪律,确保信息通畅。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应急管理责任制,确保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所属学院及管理部门报告,并按有关程序及规定,及时、稳妥处置。
2.继续教育管理处华家池办事点寒假期间暂停业务办理。寒假期间(1月16日-2月17日)如有业务请至紫金港校区办事大厅继续教育管理处窗口办理(每周一、周四开放,春节期间暂停)。2月20日(周一)开始恢复正常业务办理。
3.继续教育管理处安排值班人员处理日常工作(详见继续教育管理处2023年寒假值班表2023.pdf),如遇需要紧急处理的事项,请直接联系相关科室负责人。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