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峡两岸继续教育论坛会员高校商议,并在第十一届海峡两岸继续教育论坛闭幕会上一致通过,从第十二届论坛起,在参会论文中评选优秀论文。为了做好优秀论文的评选工作,特拟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
1、 参评论文须为本届论坛所征集的论文;
2、 以通讯评审和专家组会议评审相结合,就论文的选题、内容、预期价值、研究基础等几个方面,采取分别打分、汇总、排序的方式进行评选;
3、 通讯评审采取回避原则,即通讯评审高校不参与本校参会论文的打分评审;
4、 兼顾原则。在以评优为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最终评审兼顾两岸四地高校的分布。
二、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分选题、内容、预期价值和研究基础四个方面,分别确定权重为2.5、3.5、2.5、1.5,以10分制整数为单位记分。(详见第十二届海峡两岸继续教育论坛优秀论文评审打分标准)
三、奖项设置
根据本届论坛所提交的论文数,确定优秀论文数比例为提交论文总数的25%。
四、评选方式
以各参会会员高校为一名通讯评审单位,主办单位将征集论文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给各高校相关主管,由各高校确定的评审专家分别对每一篇论文按照评选标准进行打分。论坛论文征集工作组负责汇总评审结果。
以主办单位与秘书长单位商议确定3-5名专家,组织会议评审,专家对征集论文分别按照评选标准进行打分。
论文征集工作组将通讯评审结果与会议评审结果汇总排序,排序前25%的入选优秀论文。
五、评选流程
1、 各参会会员高校通讯评审(
2、 确定专家组名单,组织会议评审(2011年10月中旬);
3、 完成通讯评审与会议评审结果汇总,初步确定入选优秀论文名单;(2011年10月下旬)
4、 论文征集工作组将评审过程及结果书面报告秘书长单位,并与秘书长单位根据兼顾原则最终审核确认。(2011年11月初)
六、颁奖
由本届论坛主办单位负责制作优秀论文获奖证书和奖牌。在本届论坛闭幕会上宣布获得优秀论文名单,并颁奖。
第十二届海峡两岸继续教育论坛筹备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