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长信箱的受理范围
1、对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对继续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3、继续教育违规办学行为的投诉;
4、已向有关学院反映,但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
二、对来信的要求
1、为方便处理,一条意见只能反映一个问题。
2、反映意见和建议必须属实、语言文明,不得损害其他公民、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否则,后果自负。
3、为便于核实情况和反馈处理意见,来信务必填入真实的个人信息。来信人的个人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
注:匿名信件有可能不予答复。
三、处长信箱地址